未见清风 241万字 连载
想到军营门口挎着刀剑的唐军士兵,胡彪他们也断绝了其他熘达一下的想法。
最新章节:第967章 伪装的和谐
他是令人闻之丧胆的疤面 传闻他武功高强,长相凶恶可怕,脸上有道可怖丑陋的长疤。 他甫一出道便单枪匹马地灭了南岭上最大的帮派。 据在场倖存的人说 他在一片腥风血雨中,露出嗜血的微笑
这是一个普通bl文学爱好者兼钢铁直男林野,在万恶的原作者的意念下,一不小心穿越成了辉夜之城小说中悲情男主角去海岛体验生活的故事。 因为和辉夜作者可乐可乐酱(go)有某些都懂得的交易,所以这篇文在岛上的小日子可能会写的很详细。 以下内容划重点: 辉夜之城是一本好书,强推!很爽,指各层面的。海棠必看之作!二狗看了很多遍,乃至现在每天都有在回顾当然是为了创作需要。 对于看过辉夜的小婊贝,请注意本文: o
文案: 永嘉三年,帝后欲为太子选妃,惊煞满京贵女。 世人皆知,当朝太子仪容出众,艳盖京华,只因有“头疾”之症,近不得女色。 选妃当日,以京城第一美人柳丞相幺女为首的众贵女卯足了劲,只盼能得当朝太子怜惜眷顾。 谁知宴会过半,东宫内侍传来一句话,“殿下政务繁忙,各位小姐自便。” 就在众人无功而返的途中,但见姿容惊艳于世的太子殿下牵着一小姑娘的手,清浅低笑,“现在还让不让孤抱了?” — 秦辞初见小姑娘,
十八岁生日的前一晚,她和相恋的女友分手了,对方抛下她远赴大洋彼岸求学,一走就是八年。 八年后的雨夜,她再一次在家门口见到了当初狠心甩了自己现在嘴里又一遍遍叫着自己名字的前女友。 当初她只会哭着挽留对方不要离开自己,得到的却是绝情的话语和远去的背影。 这一次,她勾勾嘴角,用最温柔的话语冷静地羞辱对方:”你算个什么东西?” 然后把对方带上了床。 有什么比惩罚渣女更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呢? ——让她爱上自
第一部:又名《庶女守则法》(非典型宅斗,几乎很少)现代女青年李朝朝熬夜猝死后,穿到了架空朝代。胎穿就算了,还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庶女。她的便宜父亲是宁朝丞相江百慈,江家世代簪缨,钟鸣鼎食。祖父为宁朝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朝纲,为社稷,尊享太庙。她的姨娘是农家女,无权无势,因家中缺粮,加上貌美,被卖进丞相府做小妾。名义上的嫡母有三个孩子,大儿子江渊,是太子伴读,二儿子江晏庭,自幼在边疆磨练,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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